为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,保障医疗安全,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,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,11月19日,我院举办了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培训,全院临床、医技、机关、后勤等医务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。
培训现场
医疗纠纷办副主任李世新为参会人员详细解析各条款。由国务院颁发的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。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共分为总则、医疗纠纷预防、医疗纠纷处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五章共五十六条。
医疗纠纷办副主任李世新讲座
本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条例,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,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,维护医疗秩序,保障医疗安全。培训结束后,医疗纠纷办对相关问题进行问卷测试。李世新希望全院职工认真学习条例,深刻领会施行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明确职责,强化合作,全面落实医疗纠纷处理机制,细化实化相关要求,完善相关保障措施,按照十九大提出的“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、全周期的健康服务”的要求,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患关系,确保全院医疗安全。
培训现场